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警民联调 绘就乡村振兴好“枫警”

2023年02月09日 16:01:26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近年来,武定县万德司法所和万德派出所以“枫桥式司法所”和“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为契机,紧紧围绕“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经验”精髓,全面推进警民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精细化、动态化,纠纷调解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出了一条具有辖区特色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路子、新模式,开创了两所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治理联抓的乡村治理工作新格局。

“警民联调”受理范围明确化

关于警民联调纠纷的受理范围:一是辖区派出所对非警务范围的民间纠纷,经处警民警现场调解不能当场化解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按程序移送万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移送范围是指公民之间、公民和单位之间发生的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健康权纠纷等。二是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轻伤)或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就民事和解部分按程序依法交由万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三是其他适宜通过调解处理的民事纠纷。

土地权属闹矛盾  倾心调解促和谐

万德派出所民警在入村开展工作时,接到辖区村民张某求助,称自家土地被邻村的凤某“侵占”,要求凤某“给个说法”。

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张某所说的土地与邻村凤某的土地搭界。自春耕以来,张某与凤某因土地权属问题多次发生口角,存在纠纷激化升级的可能。

(图为辖区群众向派出所民警求助)

派出所民警随即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两所决定择日组织双方在争议地面对面调解。在调解中一方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及诉求,积极安抚当事人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另一方面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原则,耐心讲解解决土地权属问题的政策规定,分别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叙感情,从人情、世故、法理多角度进行疏导劝解。

(图为纠纷调解现场)

因双方矛盾积怨已久,均不愿作出任何让步,调解工作多次陷入僵局。面对客观存在的困难,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一直耐心坚持,从不同角度给当事人算“经济账、时间账、亲戚账”,在近六个小时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长达数年的土地权属纠纷划上了圆满句号,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烦心事、揪心事。

(图为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

“警民联调”操作运行规范化

警民联调室依托万德司法所原有的人民调解室设立,悬挂人民调解工作标识,室内安装全程录音录像系统,统一制作警民联调员工作标识和桌面席卡,温馨劝导语等配套设施摆放、张贴到位。

结合工作实际需求,万德司法所制作了矛盾纠纷登记台账和纠纷口头调解协议登记表,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楚、登记规范。两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使用司法部门制作的制式文书做为警民联调文书,并规范使用印章。每本卷宗由《万德镇矛盾纠纷移送调处单》、《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证据材料、《人民调解协议书》等文书构成。警民联调工作中的调解文书、证据等材料实行一事一卷,一式两份,必须及时整理归档,分别由司法所和派出所档案室保管。

“警民联调”纠纷排查精细化

在坚持对显性矛盾纠纷实行定期排查、联合排查、滚动排查、适时排查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深入各村委会进行走访排查。重点排查掌握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结怨、经济(债务)纠纷、农村宅基地纠纷、土地林权纠纷、婚恋纠纷等各类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确保矛盾隐患排查到位、预防到位、化解到位。同时广泛发动群防群治队伍,切实调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党员和群众参与纠纷排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其成为案件线索、事件苗头、事故隐患、邻里纠纷的“耳报神”,使得线索来源的“神经末梢”触及家家户户,人人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梳理、分类登记,全面进行风险评估和研判,该纠纷是否会上升为治安、刑事案件。对可能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重点纠纷,对重点人群进行分级化解稳控,做到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对一般纠纷,坚持就近就快化解的原则,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对一时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在做好当事人安抚教育和跟踪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将情况上报镇综治中心及相关部门,严防小矛盾升级为大案件、小问题酿成大事端。对不适合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强与各中心(站所)、村委会的联络,推动建立健全万德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实施“一汇报两通报”机制:司法所、派出所、相关站所和村委会在日常工作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尤其是涉及人数众多、可能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纠纷,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一事一汇报,由镇党委、政府统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接处警中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向司法所、相关站所或村委会通报,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中掌握的矛盾纠纷也在第一时间向司法所和派出所一事一通报,各方实现信息互通,情报共享,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图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向村委会干部了解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图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向纠纷申请人了解详细情况)

(图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共同入户调解纠纷)

(图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入户排查矛盾纠纷)

(图为辖区群众向派出所民警反映矛盾纠纷)

“警民联调”辐射范围覆盖化

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紧扣防范、排查、化解三个环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在警民联调过程中,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柔言细语多打“感情牌”,从亲情、爱情和友情的角度做双方劝导工作,同时向当事人说明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