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亮出“公益剑”当好“守护人”

2023年02月08日 14:14:54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2022年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 司法理念

主动融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大局

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

新期待、新要求

坚持党建引领,依法能动履职

打造了“党建+公益诉讼检察”、“公益助企,监保并重”品牌,深入开展“龙川江流域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舌尖上的安全”、“撤并校舍管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文物保护”等系列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立办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35件,创该院历史新高,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位于全州前列,切实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守护生态环境 助力乡村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改善民生福祉的民心工程、发展工程和文明工程。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南华县辖区各乡镇生活垃圾排放,影响人居环境问题,办理了11件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按质按效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河长+检察长”护河清水秀岸绿景美

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联合县河长办、县水务局到龙川江南华县河段开展巡河工作,实地对龙川江沿岸是否存在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倾倒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潜在污染隐患问题进行了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通过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工作,成功办理了6件生态环境领域,保护龙川江流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保护信息安全  密织“安全网”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可以根治电信网络诈骗的土壤,在公开政务信息的时候处理好“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也要平衡好公民的个人隐私。为了规范信息公开,办理了11件对辖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此次诉前检察建议,有效做好公民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保护工作。

保护国有资产 当好国有财政“看护人”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各乡镇、村组或通过有偿转让、或通过无偿提供土地,建造了大量的校舍,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随着学龄人口的减少和优化教学资源的配置,逐步开始了撤并校点。有财产保护是公益守护的重要一环,为了使得校舍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办理了12件对辖区闲置校舍管理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部分闲置的校舍资产做到日常的维护、保养,并合理有效使用闲置校舍,使闲置校舍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效防范国有资产被侵占、减损、流失,有效排除闲置校舍因管理不当带来的安全隐患。

保护古树名木,让古树“老有所养”

古树名木是人类历史进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且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是自然与人文历史交融中孕育和保存下来的宝贵财富,保护好古树名木,对保护本地区珍贵树种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院多举措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制发检察建议8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和保护,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并迅速行动,守护古树名木“常青”,发挥其生态功能和文化、历史、经济价值,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保护文物 筑起历史根脉“保护墙”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国家记忆、民族记忆的依托,文物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南华县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不同程度受损,存在安全隐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办理了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公益诉讼监督,督促履职,形成文物保护合力,强化南华县辖区内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聚焦食品安全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乡村小商店作为市场经济中规模最小的零售企业,在农村零售市场中起着重要作用,供应当地群众日常所需,发挥着乡村生活不可或缺的功能的现状,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将目光聚焦到广大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上来。在调查走访中发现乡村地区因经营规模小、地处偏远,存在监管盲区,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影响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安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推进辖区内乡村小商店规范化经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南华县人民检察院  罗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