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路上遇烦恼 法律援助帮维权
小刚是姚安县的一名退役军人,退役回家后开始自主创业。2022年3月,小刚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加盟网络上的某环保科技平台,依托该环保科技平台的商标和网络技术,在姚安境内开展资源回收再利用业务。 2022年3月10日,小刚与该平台的楚雄州总代理商,签订了加盟经营的特许经营合同,在向楚雄州总代理商缴纳了20000元的技术维护费和1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后,获得了该平台在姚安县境内1年的独家经营权,此后小刚就开始经营自己的事业。 2022年7月,小刚突然接到该环保科技平台云南总公司的通知,云南总公司已经于7月19日终止了对楚雄州总代理商的授权,小刚此后若要继续经营,要与云南总公司直接签订加盟经营的特许经营合同。小刚这才发现,楚雄州总代理商在与小刚签订合同时,隐瞒了在楚雄州境内的总代理商权限即将到期的事实,存在超期限授权加盟商经营的情况,云南总公司对楚雄州总代理商的授权于2022年7月19日就到期,但楚雄州总代理商与小刚签订的合同,却一直签到了2023年的3月。 此后,小刚多次找楚雄州总代理商的负责人,要求退还保证金,但均未果。这10000元的保证金虽然金额不大,但对于刚刚开始自主创业的小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小刚遂决定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刚了解到,他是退役军人,按照相关政策,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022年9月1日,小刚向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经审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云南兴彝(姚安)律师事务所包志伟律师为小刚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其诉讼。 2022年9月7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开庭的当天楚雄州总代理商的负责人,并不在楚雄而远在广东,未出庭参加诉讼,这使得小刚心又悬了起来,担心案件时间又得往后拖延,但好在楚雄市人民法院刚刚建成了互联网法庭,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远程开庭,经法官协调,决定使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本案,使得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在审理过程中,因小刚除了要求退还保证金外,还要求退还技术维护费,同时还依据合同主张了违约金等损失,但在庭审中,楚雄州总代理商的负责人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经过包志伟律师的努力,该案由楚雄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法庭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在包律师的配合下,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楚雄州总代理商的负责人表示愿意返还保证金10000元。楚雄市人民法院当日就作出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小刚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解决了困扰多日的烦恼。(姚安县司法局 庄兆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