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元谋人遗址成为公益保护示范点

2023年02月28日 08:53:47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2月23日

《检察日报》刊发了题为

《元谋人遗址成为公益保护示范点》的文章

 

原标题:

元谋人遗址成为公益保护示范点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举行了“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示范点”揭牌活动。


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李汶娟,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洁共同为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示范点揭牌

位于楚雄州元谋县老城乡的元谋人遗址,占地面积48.7公顷,拥有数量最多、保存最好的中新世古猿标本和品类丰富的古生物化石资源,享有“天然原始社会博物馆”的美誉。1982年,元谋人遗址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示范点信息展示

2020年5月,元谋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元谋人遗址未得到合理保护,存在保护设施损坏、遗址保护区范围内污染等问题,遂报告楚雄州检察院。楚雄州检察院立即派员指导并参与办案。查实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案件实地调查取证

相关部门根据检察建议修复了被损毁的设施、界桩,安装了9块告示牌,对保护区管护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对周边群众开展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及时消除了污染和安全隐患。


检察官和遗址保护管理员一同查看界桩加固情况

为推进常态监管和长效保护,元谋县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与文旅等相关部门联合挂牌设立“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示范点”,制定《关于建立加强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协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巡查、联席会议、宣传预防等工作机制,构建“文旅行政执法+检察公益保护”协作新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和新媒体平台,探索遗址遗产宣传保护监督新模式,推动形成一批历史遗产、民族文化、生态资源司法保护检察工作亮点品牌,讲好历史文化遗址遗产故事;加大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宣传力度,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文物和文化遗址的保护意识。

据悉,2020年以来,楚雄州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59件,针对元谋人遗址、大墩子新石器遗址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保护管理不到位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9份。

“下一步,州、县两级检察机关将依托‘元谋人遗址公益保护示范点’,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文物保护能力水平,为文物遗址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楚雄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洪顺表示。(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刘呈军 白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