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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亮点纷呈

2020年01月07日 11:27:49 来源:本站 编辑:

今年以来,禄丰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今年以来,分别在全县各个学校开展“远离校园欺凌,走向美好未来”为主题的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运用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讲解了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成因,以及是否存在校园欺凌,校园性侵等问题,从不当欺凌者、免为受害者、巧做保护者三个方面与同学们探讨,同时介绍了扫黑除恶的有关知识,向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小知识》、《未成年人性安全与自我保护手册》。以开展检察官“爱心妈妈”真心帮扶活动、关爱暑期留守儿童的活动和开设法治微课堂,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深做实。

二是强化“法治+温情”的调查方式。办理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家庭、监护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身心状况、生活环境、社交情况、涉案后的表现等开展全方位的社会调查,2018以来,共深入社区、未成年人家庭,开展社会调查56人次。

三是开展情亲感化法制宣传。建立和完善亲情会见制度,有针对性的安排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亲属等会见,进行亲情感化,缓解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紧张情绪,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避免二次伤害,为涉案未成年人重塑自我、回归社会奠定基础,有效实现刑法的预防功能。2018年以来,在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35人次,安排亲情会面16人次,心理疏导31人,提供法律援助29人。

四是积极开展回访帮教活动。未成年人案件结案后,检察官适时对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抓住案件作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帮教,使其从内心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思想认识以及对检察机关及承办人的意见,及时掌握其思想状况和认识程度,2018年以来,共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52人次。

五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符合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其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基础上,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起诉或者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充分彰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法律温度,2018年以来,共对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4人,相对不起诉2人,让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