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让年味更“平安”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爆竹声声,是过年的“标配”, 更是记忆中的“年味儿”担当。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最大限度遏制和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春节前夕,永仁县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为全县的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检查中,民警深入辖区烟花爆竹销售门店、摊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从进购、销售、储存等重要环节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开展细致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对商户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销售点不按规定摆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现场纠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利用安全检查的契机,民警还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燃放常识,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商铺30余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7处。春节期间,永仁公安将严密危爆物品管控,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引导群众合规燃放、文明燃放,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要提醒:烟花爆竹为民用爆炸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同时,也请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在允许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