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故事:解开“心锁”的“钥匙”
近日,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观看了《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2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回想起鲍卫忠同志的执行故事中,他不辞辛苦地在沧源山谷间往返十几趟,不厌其烦做当事人工作,只为把事情跑通、把当事人的心跑舒坦,让我真切感受到,办理执行案件不但要有强制的手段,更要有耐心和细心,要从简单的执行案件中深入了解案件的始末,准确地把握案件的矛盾点,有针对性的找到解开“心锁”的那把“钥匙”。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要始终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真正做到让“一纸判决”成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为群众排忧,替人民解难,守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 2021年11月的一天,我刚到执行局工作不久就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电话,他在电话中声称其与被执行人孙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经案发多年,由于在交通事故中身受重伤,造成一级伤残,自受伤后至今一直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家人照顾,身体上遭受巨大折磨的同时,心灵上也一直承受着久久不能愈合的伤口。李某某认为自从判决生效以后,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至今,要求加强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督促和强制措施。 挂断电话后,我立即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发现,本案被执行人孙某某已经将判决书中确定的赔偿金额履行完毕,但是由于其履行期限较长,申请人李某某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被执行人孙某某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是由于被执行人孙某某抵触情绪较强,所以申请人李某某要求被执行人孙某某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所产生债务利息的请求一直没有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我立即与被执行人孙某某取得联系,并告知了他应当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相关的法律规定,但被执行人孙某某情绪激动,表示其无能力支付。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孙某某便带着家人一并到法院,表示其自身也是身患疾病,履行完判决书中确定的金额,已经穷尽所能,再无力支付额外的资金。 看到这样的情况,我再一次拨通申请人李某某的电话进行沟通,李某某却表示经过计算得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计20余万元,强烈要求坚决按照该金额执行,不愿意做出任何的取舍。 眼看着双方僵持不下,执行案件得不到有效的推进,我再次找到被执行人孙某某,在长达一个下午的谈话后,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症结”。 原来李某某和孙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出事当天由于孙某某的驾驶失误造成了交通事故,其实孙某某对李某某一直心存愧疚,也想要补偿,但是后来因为种种沟通方面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误会,导致双方矛盾日渐加剧、反目成仇。 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我在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的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由被执行人孙某某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李某某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0万元,其余部分申请人自愿作出放弃。 至此,将该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并且搬走了压在双方当事人心中的一块大石,圆满的做到案结事了。申请人李某某的儿子在代其父亲到法院领取执行款的当天,对执行员表示了非常诚挚的感谢,并送上了一封感谢信。(楚雄市人民法院 张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