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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跑分”是什么?大姚法院真实案例带您来学习

2022年11月23日 14:24:49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1000元/天日结?将银行卡出借他人使用,不费吹灰之力月入数十万元?

此等躺平赚钱的好事让不少人都心动不已。然而,这轻松又赚钱的所谓“美差”,你可能是上骗子的当了,甚至还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跑分”赚钱,“赚”来牢狱之灾

2022年1月至2月,杨某发、杨某富、夜某、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他人犯罪提供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资金支付结算帮助,涉案银行卡单向流入的资金均超过三十万元,其中经查证系涉诈骗资金超过三千元,非法获利11000元。

 2022年7月19日,大姚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杨某发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夜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杨某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出借银行卡,生活有“判”头

2021年6月,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及银行卡密码、手机等提供给他人使用。经查,2021年6月13日至6月14日,王某的上述两张银行卡共转入249253.5元,其中81314元属电信诈骗资金人。

2022年4月,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仍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及银行卡密码、手机、手机交易码等提供给他人使用。经查,2022年4月20日,该卡共转入988890元,其中308662元属电信诈骗资金,王某此次获得返利5900元。

 大姚法院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看到案例,你一定想知道什么是“帮信罪”,我们怎么才能预防被骗呢?

法官说法: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都将可能构成“帮信罪”。

法官提示:生活中要提高防骗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网络诈骗不可为,帮信犯罪必严惩!(大姚县人民法院  罗如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