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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销售假药案

2022年12月08日 10:49:03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12月6日,由姚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等四人销售假药一案在姚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销售假药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以及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大队执法人员受邀到场旁听观摩。

案情回顾:

2016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某、付某某向缅甸人以及到昆明市花鸟市场批发药品后到昆明市龙头街、小板桥等地摆摊销售。2018年,被告人何某某、鲁某某向杨某某、付某某以及他人批发药品后进行销售。销售过程中,付某某、鲁某某将部分药品重新进行了包装。经鉴定,四被告人销售的药品无合法生产证明文件及相关批准文号,依法认定为假药。

庭审现场:

公诉人在依法讯问、举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围绕销售假药会产生什么样的危害后果,特别是在疫情严重的当下尤为突出、如何提升人民群众对假药危害的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在告诫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的同时,也为现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药品安全是关乎老百姓“生老病死”的头等大事,从严打击销售假药势在必行,销售假药既侵害了不特定人群的用药安全,还对正规药企知识产权造成了侵害。下一步,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大打击各类制、售、供假药的违法犯罪力度,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旁听人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许爱红副局长表示:

通过参加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让我们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认识到查处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是落实保障社会民生的必然性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协调,严格履职,努力净化我县的药品市场秩序。

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徐建龙表示:

庭审是最好的实践课堂,销售假药行为不但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通过观摩此次庭审活动,既能让我们从中看到工作中的不足,也能让我们找到提升业务水平的方法,促使我们更好的履行环食药侦查民警的职责。

人大代表罗建萍表示:

假药会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危害,今天的庭审体现出了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打击销售假药行为的决心和力度。此举是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对贩卖假药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和警示。

特约检察官助理周武表示:

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的讯问技巧让被告人认罪认罚心服口服,减少了社会的对抗。特别是法庭教育中,公诉人对销售假药造成的危害引经据典乃至结合现在的疫情防控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给旁听人员上了精彩的一课。

特约检察员钮丽表示:

公诉人逻辑清晰,论辩有力,兼顾人情法理,释法说理透彻,案件处理既把握了法律的尺度,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部分到场旁听群众表示:

今天的旁听,教育我们有病要去医院看,买药要去正规药店,不能贪图便宜到街头巷尾、农贸市场的地摊上购买,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希望国家对这些卖假药,坑害老百姓的人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