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踩坑!投资“大项目”骗术升级
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 严厉打击 经济领域违法犯罪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1月19日 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
案件详情 2022年11月2日,在楚雄市高新区经营家具店的商户古某某报警称:被一名叫蔡某锋的人诈骗人民币758000余元。蔡某锋以买家具为由主动接近古某某,自称是某能源公司总经理,在取得古某某信任后,就以楚雄某城拆迁项目承包工程和姚安某拆迁物资售卖项目为由,邀其一起合作。之后蔡某锋便以接待、唱歌、应酬等需要垫付资金为由多次让古某某出资,期间共计人民币729600元。 接到报警后 高新区派出所立即 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调查 收集固定证据 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蔡某锋 并成功在辖区某酒店内 将其抓获 经公安机关侦查 犯罪嫌疑人蔡某锋以承揽政府工程为名 伪造合同,虚构事实 向古某某进行诈骗 11月19日 民警在南华五顶山 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普某龙 帮助其伪造合同、印章的 两名同伙人也一并被抓获 经审讯 犯罪嫌疑人蔡某锋对自己 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已核实被害人12人 扣押伪造的印章10枚 总涉案经额达到150余万元 目前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