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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资遭拖欠 诉前调解帮追回

2022年08月26日 18:21:10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8月12日,禄丰市人民法院广通中心法庭法官助理小黄收到两份起诉状,仔细查看,原来是两名农民工多次向包工头徐某催要拖欠工资无果而诉至法院。经几次电话交谈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确定了调解时间。

调解中,承办此案的法官在了解双方的需求后,考虑到此类案件若只是达成调解协议并未能实际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让两名农民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于是便单独和被告徐某进行沟通,刘法官先是告知了被告徐某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随后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跟被告徐某讲述农民工生活的不易,经过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被告徐某表示尽管现在手头上不宽裕,也未结到账,但是愿意找自己的儿子凑钱来将拖欠的工资及时兑付给两名农民工。这边书记员小李制作着调解笔录,另一边刘法官随被告徐某一块找到了徐某的儿子,向其说明了基本案件情况,并进行一番劝解,徐某的儿子表示“农民工生活不易,工资不应拖欠,自己这就去拿钱来给付。”

从诉前调解到拿到拖欠的工资,仅用了一下午时间,双方表示很满意此次处理的结果。

     相关条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欠薪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利益无小事,禄丰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优势,运用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等方式为群众解纷,不断探索便民、利民措施,提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践行为民宗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禄丰市人民法院 黄 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