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改革这十年】楚雄法院:诉讼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办案程序潜在效能有效释放

2022年07月25日 14:02:22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楚雄州两级法院聚焦释放程序效能,积极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科学配置司法资源,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程序正义”的有益司法实践

2016年3月18日,武定妇女张某不满丈夫长期家暴杀死丈夫一案在楚雄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期间,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对家庭暴力的特点和规律以及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受暴经历与其最终实施严重暴力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等专门知识提供了专业意见。这一做法在云南省属首例。

此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律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妇联工作人员等190多位旁听人员坐满法庭。

在此之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专家证人制度研讨会也于同年3月17日在楚雄举行,来自全国部分法院、检察院及妇联代表和法学界知名学者就涉家庭暴力案件引入专家证人制度进行了研讨。

在过去的10年里,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各项举措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除了不断探索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外,还积极深化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制度。自2016年1月起,楚雄中院已积极促成全州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参与诉讼,并出庭作证。

通过不断推进庭审实质化,所有定罪的事实证据都要经得起法律检验,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健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制度,强化控辩平等对抗,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和切实保障人权相统一。

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

2016年9月2日,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自诉案件,合议庭当庭判决被告文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这是楚雄州首例以自诉形式提起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例。

自2015年起,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更加科学规范的证据规则体系建设问题。2015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楚雄中院会同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制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案和证据规定》等证据规范。

为推进构建一个科学完善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要求,截至目前,楚雄中院会同其他相关机构共制定了6个诉讼证据指引规范,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民告官”胜诉率大幅上升

2014年10月,楚雄州牟定县凤屯镇69岁村民李老汉拿到了元谋法院的判决,官司打赢了。李老汉递交诉状的地方是在数十公里外的元谋县法院,坐车也要近3个小时。

李老汉不明白“集中管辖”的意义,但他说,只要法院公正判决,就算多跑路他也愿意。

和李老汉情况相似的多名当事人表示,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虽然多跑路,但也增加了对行政诉讼的信任,少了许多顾虑。起诉的意愿增强了。而且管辖地交通方便,元谋县法院基本采用巡回审理,诉讼成本也不高。这是楚雄州两级法院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探索中的一个缩影。

2013年6月起,楚雄两级法院已开始进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司法实践证明,排除了地方干扰,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凡实行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的地方,原告的胜诉率均大幅度上升,申诉率均大幅度下降。

楚雄州两级法院先行先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为全省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提供了借鉴。2016年8月1日起,云南省铁路、楚雄、曲靖、普洱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部分行政案件的试点工作启动,以推动行政诉讼中解决 “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三难问题”。

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让便民司法跑出“加速度”

2016年,原告徐某受雇于楚雄某家装公司,施工期间,房主对装修效果提出异议,徐某被家装公司追责,而当时的工程监理王某也因此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只能扣减徐某的工资,2017年7月31日,徐某将王某告上法院,8月18日上午,经过法院调解,王某支付徐某1744元经济赔偿,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真的没想到法院审理这个案件这么快。”事后徐某这样感慨道。当时还是楚雄市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段莉萍表示,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话,法院可以在当天立案,当天就可以给他解决,下午就可以把调解书送达到当事人手里。

2017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举行“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楚雄州楚雄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楚雄州两级法院扎实推进办案方式改革。用25%的办案力量办理了65%以上的民商事案件,抓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动司法资源投入与案件办理的精准适配。2022年1至6月,全州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9.39天。

通过接续努力,楚雄州两级法院初步构建起“分层递进、繁简结合、供需适配”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实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有机统一。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追求公正与效率司法永恒价值的路上,楚雄州两级法院将继续深化诉讼制度机制改革,以“提高效率、节约资源、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为目标,最大限度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