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劳务费,法院耐心执行解“薪”愁
2022年06月15日 10: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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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郭某请老金到其承包建设施工的某村民户建房。双方约定由郭某将该房建设施工过程的室内地砖铺贴及室内墙体刮白工程分包给老金施工。工程完工后,郭某向老金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对于剩下的6000元尾款,郭某却一拖再拖。无奈之下,老金将郭某诉至大姚法院,要求郭某支付剩余的劳务费。 2021年11月,在大姚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郭某自愿支付老金劳务费6000元,限于2021年11月30日前履行完毕。后郭某仍拒不支付劳务费,老金于2021年12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郭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郭某均以工程款尚未结算为由推脱。通过老金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在大姚县某工业园区施工工地找到带班施工的郭某,郭某承诺于2022年4月中下旬支付该笔执行款,但承诺期限届满后郭某仍未履行。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郭某时,郭某却一直拒绝接听电话。 2022年5月31日,执行法官再次到工业园区的施工工地找到郭某,在告知郭某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郭某终于凑齐6000元劳务费,并于当天支付给了老金。(大姚县人民法院 刘彦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