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析产引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6月21日,武定县万德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温情化解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案情回顾 据悉,袁某与张某自1995年认识后便共同居住生活,同居期间两名非婚生子相继出生(现已成年),但因各种原因两人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袁某提出要与张某解除同居关系,但因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遂申请万德司法所帮助协调解决。 调解详情 接到调解申请后,人民调解员召集双方坐在一块“说事”,详细了解袁某与张某目前境况、子女生活情况及各方诉求,逐渐还原了纠纷真相:两人共同生活初期关系比较好,待非婚生子出生后经济压力骤然增大,两人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感情出现裂痕;另一方面袁某自2005年开始便长期在外务工,两人分居时间较长,感情越发淡薄,导致双方间的感情裂痕持续扩大。 (图为纠纷调解现场)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双方心平气和地完成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划上圆满的句号。 (图为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 以案释法 同居,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具有较稳定的长期共同生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