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保卫碧水清波
2022年06月10日 09: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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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大姚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司法助力营造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宜居环境。 审查并执结养猪场排废污染水源案。某养猪场废液通过管道排入院子内的化粪池内,化肥池内埋设一根30余米长的暗管,暗管埋设至养猪场外村子的道路边雨水沟里,通过雨水将废液沟排入村子的坝塘内。该养猪场排放的废液水污染物严重超标。环保部门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该养猪场未按期缴纳罚金,环保部门遂向大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审查后,依法裁定准予执行。目前,该案已执结。该养猪场已搬迁,完成整改。 河长制+清河行动,“清”出“河畅水清”好环境。大姚法院常态化组织年轻干警开展“清河行动”,对责任沟渠进行定期清理。 在清理过程中,干警们还向附近居民宣传河湖长制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引导居民树立爱河护河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同营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2020年至今,对大姚法院负责的6条河渠开展巡河30次,向乡镇河长及河渠所在地村委会交办、反馈问题10余次。在日常巡河的基础上,对河流沿岸“四乱”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巡河工作取得实效。(大姚县人民法院 李雪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