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男子砸毁询问室物品,法院这样判...

2022年05月19日 15:51:22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在生活中总有一些“暴脾气”,一时冲动便对公私财物“大打出手”,殊不知这“一时冲动”可能会涉嫌违法犯罪!

老杨和儿子到医院看望住院的女儿,谁知儿子却和女儿的公公发生了争执。在接到医院保安报警后,派出所出警处置,在出警过程中,老杨和民警发生肢体冲突,民警将老杨传唤到派出所办案中心询问室进行调查时,老杨心生不满,将询问室内一台审讯主机、审讯桌椅毁坏。经价格认定,被毁坏财物价格为6250元。

大姚法院经审理认为,老杨对民警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产生不满情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最终判处老杨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与人相处,总有发生矛盾的时候。遇到事情要换位思考、冷静对待,通过合法方式妥善处理。吵架、打架、毁坏财物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在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同时,自己也终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