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武定检察院“五大工程”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022年06月07日 11:23:25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以党建引领,助推民族团结”的工作思路,以实施“五大工程”为抓手,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头雁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员活动室为平台、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党建工作格局,广泛开展党性教育,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知识纳入党支部、党小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干警教育培训范围。在党员活动室陈列民族团结类报刊、书籍,定期开展读书班、交流会,切实建成多元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新阵地,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青蓝工程”。组建少数民族检察骨干和涉民族案件专业人才团队,加速培养一支政治素质优、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足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撑。办案中尊重、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间沟通交流,实时提供“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种子工程”。始终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工作理念,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依托“婺远”未检工作室,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校点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建立检察长、副检察长一对一联系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各法治副校长在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的积极配合下,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到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之中,帮助各族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热情。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护航工程”。以开展“四万三进”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心声,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认真落实“检察官挂点担任村法治指导员、检察公益诉讼下沉基层、检察办案阵地前移”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正把各项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不断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引导工程”。积极对接协调相关宣传部门,推动县乡村三级宣传联动,综合运用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媒体途径,建立覆盖各族各界群众的全方位宣传体系。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集中宣讲、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制作一批新媒体产品,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在促进各族群众团结进步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武定县检察院政治部  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