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快速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2020年03月17日 09:27:11 来源:本站 编辑:

农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具有熟悉乡土人情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等优势,是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去年以来,禄丰县人民法院紧紧抓住辖区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这些显著的特点和优势,通过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加强与人民调解员的协作配合等措施,促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以快速化解,受到了群众的纷纷好评。

2020年3月9日,因一起种子货款纠纷,家住昆明禄劝县的袁某将禄丰县碧城镇樊厂村的李某起诉到禄丰法院。因被告差欠货款数额不大,加之双方买卖事实清楚明了,禄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及时与樊厂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委托村委会调解该起矛盾纠纷。接到法院的委托后,樊厂村委会书记立刻把本村的被告李某通知到村委会做工作,不到1个小时,李某即承诺于4月底以前支付货款,原被告双方贷款纠纷经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得到快速化解。

2020年3月12日,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调解在禄丰县金山镇横山村委会一家农户家门口拉开帷幕。主人即要求赡养的老人李某今年已90岁高龄,老伴早已不在人世。老人共养育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老大已年逾古稀,丧失劳力,是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一直与二儿子共同生活。四年前二儿子的因故病亡让老人一病不起,身体每况愈下,照料老人的重担落在了儿媳身上。

天有不测风云,屋漏又遭风雨,二儿媳的女儿自小身带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好不容易嫁得一户好人家,并且生下一个健康的小孙女。恰在这时,姑爷也患上绝症生命垂危,二儿媳不得不把女儿也接回家来自己照料,迫于生活的压力,二儿媳代老人将其他儿女起诉到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禄丰法院接到案件起诉后第一时间与横山村委会调解组织取得联系,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在准确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与村委会调解组织约定共同到老人家调解案件。村支书调解工作经验丰富,不出两个时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很快将老人的赡养问题进行了妥善调解。

加强立案初期与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把适宜的民事案件委派或委托给调解组织调解是禄丰法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推进诉源治理,落实“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要求,目前这项工作在禄丰县已经形成常态,自2019年以来,该县法院已委托或委派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案件纠纷达240多起。

“禄丰县人口近44万人,法院受理案件数到2019年已经以年均20%的增幅快速增加到了5000余件,尽管有很大一部分民事案件通过委派给村社区调解组织及时化解,但法院和法官仍承受着较大的审判工作压力。”禄丰法院负责人介绍。

为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禄丰法院建立了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把全县165个村委会社区及各行业调解组织全部纳入县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各行业调解组织中聘请了241名特邀调解员,建立了覆盖全县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络。

为了让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更充分地发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作用,禄丰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开庭后现场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的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此举从2019年已在全县铺开,截止目前,禄丰法院已举办这样的以案释法现场培训8场次,培训覆盖全县大部分乡镇村社区调解人员,参加观摩培训的调解人员和群众达到数千人,当地干部群众对法院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