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微信”来“跑腿”,异地领案款

2022年04月29日 10:28:21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为使当事人早日收到案款,禄丰市人民法院陈法官灵活运用微信软件,时隔两年,当事人在微信平台上实现了案款一键领取。

被告覃某请原告唐某到姚安县滇中引水工程上做工,因被告拖欠工资3000元,原告唐某于去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给被告打电话,对方均不接听。通过向原告唐某了解得知,覃某有个弟弟在政府部门工作,与其联系后,告知其利害关系,请其帮忙联系被告覃某。后被告主动联系承办人,要求给付案款。

因被告受疫情影响不能回来处理案件,法官提出可以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转账,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给付案款1500元,剩余的随后再给,原告也如愿领取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