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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地里栽树遭砍 人民调解平息争端

2022年04月27日 11:16:01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近日,牟定县凤屯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16年前未经协商就私自去别人家荒地里植树,现树被强行砍伐的损害赔偿案件,有效化解了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

纠纷起因是李某一全家长期在外地务工,偶尔回老家居住,平时无暇管理田地。2006年李某二到自家荒地里种植桉树,在未与李某一协商的情况下,就将李某一相邻约0.3亩的荒地也种植了桉树。直到2022年4月,李某一在没有通知李某二的情况下,用挖机将李某二种植在自家荒地里的15棵桉树全部连根挖倒,引发双方矛盾纠纷。

事发后,为防止矛盾激化,凤屯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踏看现场,介入纠纷调解中。李某二首先提出李某一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私自滥伐林木,要追究其罪刑,并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按每棵按树200元计算,合计3000元。李某一则认为:发生今天的矛盾,追根溯源,是由李某二的行为造成的,当年其未与我户协商,就私自占用我户地块种植桉树,现在我来管理自家的地块,凭什么要去跟他协商。如果要让我赔偿所砍伐桉树的损失,就让李某二先赔偿我户16年的土地承包费和挖机的台班费。双方为了自身利益,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调解中,凤屯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对李某二未取得李某一同意,就去李某一家荒地里种植桉树的过错行为和李某一未与李某二协商、且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滥伐林木的违法、过错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让双方都明白自己的过错,要承担的责任;二是向双方讲清楚滥伐林木罪的客观要件、量刑标准等,打消了李某二提出要追究李某一刑事责任的要求和李某一心中存在的顾虑。并分别同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疏导双方思想,分析双方在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达成调解协议:一是被李某一砍伐的15棵桉树归李某二所有;二是今后各自管理好荒地,不得私自随便种植;三是在双方相邻地块分界线处共同开挖一条水沟,便于今后管理确认。

一起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在凤屯司法所的及时、倾心尽力调解下成功化解,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