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楚雄中院“三个工作法” 助推作风效能革命显成效

2022年04月27日 11:51:25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体目标,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推进思想观念、领导方式、组织方法和工作作风变革,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抓实项目工作法,让“无形”变“有形”。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按照“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的要求推进工作落实。任务项目化部署。结合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院长会议、工作要点,及时召开全州法院院长会议,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8个方面对全州法院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项目清单化分解。研究制定《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州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关于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完成“落实巩固年”审判质效指标要求的工作实施方案》等,确定2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分解细化落实重点事项53项,从6个方面24项工作措施细化审判质效指标任务提升。清单具体化推进。制定下发《关于成立工作专班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成立了由中院党组班子成员任专班组长的党建品牌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化诉源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8个重点任务工作专班推进重点工作,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使各项具体工作与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一一对应,做到任务明白、责任清楚,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通过项目工作法,建立工作调度、工作报告、随机调研、督查问效等制度机制,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考评验收的工作闭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能见成效,通过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查,确保年度重点任务和“落实巩固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安置按量完成。

抓细一线工作法,让“转播”变“直播”。坚持“一把手”作表率、领导干部带好头、中层干部挑重担、一般干警争当先锋,特别是注重发挥中层干部的骨干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在一线锤炼干部作风。制定《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的实施意见》,规定楚雄州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得少于6次,每月到基层一线指导工作至少1次,每年对结对联系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走访不少于2轮;各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每年下基层一线调研不得少于6次,每季度到基层法院指导条线业务工作至少1次。在一线培养优秀人才。牢固树立重基层、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基层和办案一线发现人才、选用干部,注重把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选派到人民法庭和基层一线,让有为者有位,让干事者、担当者有平台、有舞台,推荐、调整、提拔优秀干部13名,建设善抓落实、敢于担当、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干部队伍,调整充实6名驻村工作队员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联系点。在一线夯实基础工作。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拓展服务功能,立足“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以实际行动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因地制宜开展诉源治理,完善多元化解与司法确认机制衔接,提升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比率,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抓优典型引路法,让“规范”变“示范”。结合“落实巩固年”活动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力争把寻常工作做成超常、把普通工作做成特色、把亮点工作做成品牌。注重选树典型。采取岗位练兵、评选表扬、事迹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选树榜样”“宣传榜样”“学习榜样”系列活动,选树了“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段莉萍、“全国模范法官”倪志敏、“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周忠逵”、“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李德萍等一批法院先进典型人物,激励干警以榜样为标杆、争当精兵强将。总结推广典型。深度总结提炼具有姚安地方特色的“梅葛调解”、2022年3月被人民日报报道的“一站式”建设等经验做法,大力推广禄丰市法院人民法庭对婚恋纠纷与属地乡镇综治办建立“抄报+联动”分析研判机制及楚雄市法院、南华县法院开展“无讼村(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好做法,进一步探索推出更多具有地方特色、体现时代特征、满足群众需要的司法服务举措。持续创新典型。实施“特色亮点工作打造行动”,按照“一院一特色”目标,通过基层法院申报、中院党组审定、细化方案抓落实的方式,各基层法院打造2—3项特色亮点工作,内容涵盖党建品牌创建、诉源治理、法庭建设等。通过典型引路法,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前、提档次、争一流、创佳绩、当表率,以特色亮点工作支撑楚雄法院整体工作迈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不断增强在全省法院中的“辨识度”。(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