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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案例告诉你,为啥“有话要好好说”

2022年04月20日 17:49:06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然而现实生活中
邻里之间却总因为
修建住宅、道路通行、田埂划界等问题
发生纠纷甚至打架
一起来看大姚的4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

阿菊和阿珍系妯娌关系,2020年3月,阿菊看到阿珍的女婿在挖自家菜地埂,便上前劝说。旁边的阿珍不但不听劝,反而辱骂起阿菊。为此双方激烈争吵,随后发生撕扯,过程中阿珍将阿菊按到地上殴打,造成阿菊受伤。
县法院审理认为,此纠纷因阿珍女婿挖阿菊家菜地埂导致,阿珍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争吵中阿菊未冷静处理纠纷,也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最终判决由阿珍赔偿阿菊伤后经济损失12432.62元。


案例二

2021年5月,阿秀、老黄因农田灌溉发生争吵,老黄揪住阿秀的头发致使其摔倒受伤。阿秀将老黄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老黄赔偿阿秀伤后经济损失6946.1元,其余损失阿秀自行承担。


案例三

2021年4月,老杨遇到正在晒豆杆的老文,老杨便上前询问此前浇玉米水一事,因老文(现年71岁)耳背,未搭理老杨,老杨遂将老文推倒在地并殴打致伤。经大姚法院主持调解,老杨自愿赔偿老文伤后经济损失19340元。

 

案例四

2020年9月,老彭、老李因地界纠纷发生争执,两人撕扯过程中,老李顺手捡起锄头将老彭头部打伤。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老李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经县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由老李赔偿老彭伤后经济损失7408.9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打架不是解决矛盾的正确途径
打输了受伤住院
打赢了轻则赔钱罚款
重则被行政拘留
涉嫌犯罪要重罚
因此
邻里之间有话还得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