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刑拘

2022年04月13日 15:55:07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近年来,姚安法院加大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严惩了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资源环境。

      2010年,杜某与另外四人在栋川镇人民政府的协调下,与栋川镇长寿村委会上村二组承租42亩农用地,由姚安县烟草公司出资建盖烤烟烘烤房群,用于烘烤烟叶。

      2012年以来,杜某、何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在烤烟烘烤房群院内从事堆放、销售成品洗砂经营活动。2012年5月,杜某在承租的基本农田上挖水塘一个,其后,杜某与何某往水塘内排放洗砂污水、堆放洗砂淤泥,造成基本农田、设施农用地被大量损坏。

      经鉴定,堆放砂料、洗砂、洗砂淤泥等占用农用地24.1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6.52亩。违法用地范围内部分硬化,耕作层全部被压覆破坏,耕地已完全散失耕种条件,造成耕地重度破坏。

      案发后,杜某、何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对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进行了复绿整改。

      2021年10月20日,姚安法院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杜某、何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判决杜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何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生态资源保护关系国家大计、民生福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林地资源。姚安法院将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守护绿水青山,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来  源:姚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