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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落树枝砸伤人谁当责?看人民调解员如何化解

2022年04月02日 12:01:01 来源:本站 编辑:黄炳健

风雪无情人有情!近日,一起由下雪压断的树枝掉落砸伤人引发的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员情理法交融调解下得以化解。

2022年3月29日上午,一位年近七十的老奶奶来到了武定县司法局田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刚询问“请问您要办什么事?”,老奶奶便泣不成声。工作人员细心安抚后,老奶奶才说明了来意。事情的起因是老奶奶的老伴在自家地里干活时,突然被一截掉落的树枝砸倒,经乡卫生院、县城医院检查、治疗,目前仍未痊愈。老人家就治疗费和整理田地误工费想请树的所有人共同承担,但在私下商量过程中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便来到司法所咨询如何解决。工作人员告诉老人,可以通过组织两家人调解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到法院起诉。

3月31日下午,乡调委会在充分了解事情起因经过以后,召集两家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树的所有人徐某某表示,树是自家的不假,但“树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是自己砍树砸伤人而是因为2月份下大雪压断的树枝被风吹落砸伤人,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对此,调解员向其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门对林木折断致人损害要承担侵权责任做了规定,且因下雪压断的树枝挂在树上本就存在危险,作为所有人没有及时排除风险才导致了事情发生,于情于理于法都无法逃避责任。

在调解员说理说法后,徐某某才松了口。在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基础上,最终协商出治疗费和请工打田费两家各承担一半的意见,矛盾至此得以化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以案说法:

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所有或者管理的林木负有管理和维护的义务,应当对林木采取合理的修剪及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林木对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例如,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定时修剪枯枝、病枝,及时采摘成熟的果实,对于可能发生倾倒的树木采取加固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