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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法院审理首例强制医疗案

2020年03月12日 09:18:36 来源:本站 编辑:

2020年3月9日,武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精神病人故意杀人申请强制医疗的刑事案件。法庭经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决定,对被申请人杨某福实行强制医疗。此案是该院审理的首例精神病人肇祸实施强制医疗案件。

法庭审理查明,2019年3月9日晚22时许,被害人杨某醉酒后到杨某福家门口滋扰,遂被杨某福用斧子击打头部致其死亡。经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福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精神病发作期,实施违法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楚雄州精神病医院会见杨某福,并向主管医生详细了解杨某福的病情。考虑到杨某福父母早亡,无配偶及其他亲属,长期一人独居,无人监护。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法庭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并通知了杨某福住所地村委会作为其临时监护人出席法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杨某福故意杀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杨某福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同时,杨某福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他人人身安全,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