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男子借车给朋友,却被告上法院!
2022年03月01日 11: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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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一族都曾遭遇过这样的“借车窘境”吧,不借显得自己小气、伤感情,借了又不放心,很可能到最后只能自认倒霉。近日,大姚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小张(化名)就因借车给朋友,惹上官司。
同时查明,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时已对免责条款进行了特别约定(保险人仅负责赔偿事故产生的直接医疗诊断与治疗费,住院津贴、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在特别约定清单中对于免赔的部分作出了说明。
最终,大姚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小菊各项经济损失5440.3元;由小莲赔偿小菊各项经济损失28030.05元;小张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借车本身不同于出借其他物品,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出借车辆时一定要格外留意,无论是谁向你借车,都需要审慎做到“三查”: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行驶条件;查证——借车人是否持有合法驾驶证;查人——借车人有无喝酒、吸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