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从天而降的钳子砸伤,看大姚法院如何调解
2022年02月28日 17: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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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一起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大姚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也是民法典正式施行后该院审理的首例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9月24日下午17时许,小新(化名)途经某水果超市门口时,楼上小林(化名)的施工钳子从高空坠落砸中小新右足,小林将小新送到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为右足第2趾近节趾骨骨折。
小新受伤当日,小林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次日又通过微信给小新转账500元。后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新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伤后经济损失32866.82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小新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可能会导致其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增加。同时告知小林,施工钳子从高空坠落致人受伤, 其存在管理、维护不当的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由小林赔偿小新伤后经济损失25000元。为表示诚意,小林当庭通过微信向小新转账5000元。至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