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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进彝乡

2022年02月09日 09:21:27 来源:本站 编辑:张千一

近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在高峰乡人民政府举行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一起轻伤害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社会效果。

此次公开审查听证案件系亲属间偶发矛盾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时发现,双方当事人系父子,日常无矛盾,因家庭琐事引发该案,如仅仅只是追究犯罪嫌疑人责任,双方矛盾不仅得不到化解,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经承办检察官和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协调,双方当事人在高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达成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又考虑到当事人均为彝族,居住在离禄丰市城区较远的彝族乡镇,犯罪嫌疑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对作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矛盾化解。为扩大案件的释法效果,强化当事人及旁听群众的法制宣传效果,遂决定将听证会场设在当事人所在的高峰乡人民政府。

听证会邀请了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代表、当事人所在乡镇人大代表、村委会书记及律师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法制大队民警参加。

 经听证,双方当事人均对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无异议,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教育,双方表示今后会融洽相处,互相包容,犯罪嫌疑人表示会尽到对父亲的赡养义务。

参加听证的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代表苏德习说:“本案事实清楚,作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少数民族乡镇法制宣传,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对禄丰市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定性、处理均无意见,并建议该类案件应多到少数民族地区公开审查听证,更好助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

今后,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努力为促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禄丰市检察院 刘芮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