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武定县广泛学习宣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2022年01月21日 14:56:01 来源:本站 编辑:杨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类型已经逐渐升级转型,具体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则体现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化解需求与社会现有的纠纷化解资源和机制协调发展不完善之间的矛盾。当下,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导致更多更复杂的社会矛盾产生,矛盾纠纷类型呈多元化发展的特点,原有的解纷途径显得形式单一、资源薄弱,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需求。因此,加快新时期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综合调控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多方面资源,拓宽纠纷化解途径,加强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云南省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康发展。2021年11月24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包括总则、化解主体及职责、化解途径、衔接联动、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共7章54条。

(图为:2022年1月4日,武定县召开政法新闻宣传工作会专题研究安排《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条例》坚持从云南省实际出发,注重把握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对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制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联动机制、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为规范和促进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良好法制保障,是推动云南省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学习宣传和实施好《条例》对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图为:县委政法委带头学习宣传《条例》)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颁布后,武定县及时下发《关于做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车站、小区、公园、广场、商业中心、主要街道、酒店宾馆、旅游景点等人群聚居场所,充分利用户外大屏、移动电视等,大力营造《条例》学习宣传的深厚氛围;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橱窗、阅报栏、固定宣传栏等开展宣传工作;要求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好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抖音、快手、头条新闻等新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目前,武定县利用户外大屏、移动电视宣传《条例》16条;LED显示屏滚动宣传136条;黑板报11期、宣传橱窗阅2期、固定宣传栏16块;在“武定长安”“武定政法”微信、微博、武定政法工作群、武定平安工作群等新媒体上转载《条例》原文,点击阅读量达6000余人次,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