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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法院开庭审理打“摩的”偷越国境案件

2021年12月28日 17:43:15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近日,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12人心存侥幸偷越国境案。
2009年,李某在思茅认识黄某某(已故),黄某某说在缅甸修车比较好挣钱,李某就跟黄某某从中国打洛镇偷渡到缅甸小勐拉,并到黄某某介绍的修理厂工作。2010年,李某的弟弟李某甲也从中国打洛镇偷渡到缅甸小勐拉学开挖机,之后留在缅甸与李某一起修车。李某、李某甲兄弟二人从2010年起一直在缅甸修车,直到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二人才返回中国。期间,兄弟二人多次偷越国边境往返于中国和缅甸,其中,李某从2009年至2018年共24次偷越国边境,李某甲从2010年至2018年共25次偷越国边境,李某的妻子刘某也因李某在缅甸修车而10次偷越国边境探亲。
2017年春节前,李某、李某甲从缅甸小勐拉偷渡到中国打洛镇后回牟定过春节。2017年春节后,应李某兄弟二人邀约,刘某、同村村民李某乙等五人与李某兄弟二人驾驶两辆车从牟定到打洛,然后李某兄弟二人联系摩托车将八人送到中缅边境处从小路非法出境到缅甸游玩。四天后,李某乙等五人又用同样的方式从缅甸非法入境返回中国。
2019年下半年的一天,杨某某等四人与李某甲一起开车从昆明到打洛,之后由李某甲联系两辆摩托车将杨某某等四人带到中缅边境非法出境到缅甸,在缅甸赌博并住宿一晚后,又由李某甲联系两辆摩托车将他们带到中缅边境非法入境中国后一起返回昆明。
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李某甲、杨某某等十二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我国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无出入境证件偷越中缅国境,情节严重,十二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偷越国境罪,依法判处李某等十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