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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把自个捕进“法网”

2021年12月23日 09:24:36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近日,双柏县大庄镇桃园村村民普某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被查获,经县森林警察大队侦查终结,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大队民警以普某某非法持有射钉枪和疑似野生动物皮毛、肉制品为线索,经立案查实,普某某在没有办理狩猎证和特许捕猎证的情况下,以食用和捕杀为目的,采取在山林内架设猎网、布设猎套、投放毒药等多种方式,先后猎捕疑似野生动物白腹锦鸡6只、赤麂1只、野猪1头、豹猫1只。经鉴定,白腹锦鸡保护级别为国家Ⅱ级,赤麂、野猪、豹猫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涉案经济价值为2.7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普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普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判决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2.4万元,并在媒体刊登道歉声明,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