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这位女士心真大,稀里糊涂就上当!

2021年12月22日 14:49:28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不法分子通常冒充公安、检察院等国家司法机关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声称受害人的身份被冒用或者受害人涉嫌诈骗、帮助犯罪、邮包藏毒等犯罪,通过这种方式恐吓受害人,要求受害人配合司法机关工作。通常还会出示警官证、逮捕证等照片,接着,他们再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或让受害人自证清白为由,要求对方将钱款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案件回顾

2021年12月11日,刘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跟她说是广州的警察,让其到茶花大道的一个派出所做笔录,刘女士说自己找不到那个地方,对方就叫刘女士加了微信,并在微信上跟刘女士说,她的身份信息泄露了,被别人利用其身份信息在广州办理一张工商银行的卡进行诈骗,要将刘女士带到广州做材料。听到是警察,刘女士就相信了对方。

在与对方进行了简单交谈之后,刘女士就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所有银行卡及密码都告诉了对方,对方跟刘女士说看她态度比较好,可以帮她处理,还承诺将自己的警官证发给刘女士看,但是需要交38000元的保证金,刘女士说自己没钱,就去向亲戚借钱,被亲戚告知被骗了,随后刘女士查看自己的银行账户,才发现自己账户内的钱已被转走。

骗子的作案手法

诈骗步骤一:骗子自称是“公安机关民警”,告知受害人身份信息被别人盗用,有些甚至能准确说出受害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

诈骗步骤二:用严厉的口气告知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

诈骗步骤三:掌握了受害人的心理,骗子通过微信或者QQ等聊天工具,将伪造的“警官证”“通缉令”给受害人看,让受害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诈骗步骤四:用缴纳“保证金”、“警方安全账户”等说辞,让受害人向其转款。

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书,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方式发送、展示相关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

2、公检法机关不设立“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转账汇款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也不存在资金担保解除调查的情况。

3、如果群众接到自称公检法的工作人员电话,请提高警惕,切勿泄露个人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要进行任何转账操作,立即拨打当地110或96110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