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贪图一时口腹之欲 非法捕捞被刑拘

2021年12月03日 08:35:29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2021年11月19日,大姚县公安局在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中,侦破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1名用自制电子捕鱼器在金沙江主要支流渔泡江大姚段三岔河镇荞苴村委会江段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查获渔获物6.3公斤,缴获自制电鱼设备1套。

2021年11月19日凌晨0时30分许,大姚县公安局民警在大姚县三岔河镇辖区沿渔泡江流域开展护渔巡查时,将正在沙田河段水域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的嫌疑人赵某现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于2021年11月19日凌晨0时许,独自一人到渔泡江沙田河段水域,使用由私人改装而成的小型电鱼设备捕鱼器进行电鱼,捕捞到渔获物6.3公斤。赵某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禁用的方法非法捕捞天然渔业资源,捕获鱼类和水生动物种类13种,335尾,严重损害了水产资源正常繁殖和生长,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犯罪,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针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大姚警方将结合辖区水域分布情况,制定巡逻方案,安排警力不定时对辖区水域开展巡逻排查,挤压犯罪空间,严打非法捕捞犯罪。

警方提示

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广大民众应当自觉抵制食用长江流域的野生鱼,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