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境外遍地是黄金? 别信!偷越国境 淘金落空口袋空

2021年11月17日 17:43:34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2021年5月17日,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民警对一名无出入境证件的中国籍男子戴某某进行系统登记时,触发了该系统三级报警,经核查比对,确认该名男子为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布控的网上在逃人员。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控制。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戴某某的好友吕某某在网上看到一条高薪招聘,工作地点在缅甸,将信将疑的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通了对方的电话,最终吕某某在高额月薪和报销路费的诱惑下打消了疑虑,与同样没有护照等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好友戴某某、许某某、黄某某4人一同偷越国境至缅甸,在缅甸方的接应下被运送到赌场从事服务员工作。

然而事与愿违,4人在赌场工作了将近两个月,不仅没领过一分钱工资,更别提刚开始承诺的过万收入,每次找老板结工钱,都被以再等等的借口打发了。这时4人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黄某某与许某某在与家人取得联系后,于2020年10月回国,随即被边境执行民警发现并隔离拘留,吕某某与戴某某两人则在缅甸打工至2020年12月和2021年5月回国。

法院判决:

楚雄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某、许某某、黄某某、戴某某4人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结伙偷渡国境的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应依法惩处。考虑到4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且4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吕某某、许某某、黄某某3人拘役三个月,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戴某某拘役4个月,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出入国(边)境要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不仅有人身危险和疫情感染的风险,更会受到刑事处罚,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更将被依法制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