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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以案释法 醉酒驾驶敲响警钟

2021年11月16日 15:57:58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近年来,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此类案件呈高发多发状态。为进一步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有效遏制酒驾高发态势,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2021年11月10日上午,武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干警携带便携庭审设备前往当事人所在地高桥镇海子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开展“危险驾驶”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当地20余名干部群众旁听庭审并参与活动。

2021年6月26日14时4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京昆线K3249+80米路段时,与韦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相撞,造成张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张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的静脉血样中栓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70.02mg/100ml(乙醇/血)。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对个人的错误违法行为表示深深懊悔, 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法庭作出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向在场干部群众详细讲述了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及法律后果,并提醒旁听人员,无论何时都不要触碰酒驾这根高压线,更不能对酒后驾驶行为抱有侥幸心理,拿自己、他人的生命以及家人的幸福做赌注,同时呼吁大家要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旁听干部群众纷纷表示,通过观摩今天的庭审,将引以为戒,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此次巡回公开审判危险驾驶案件,用真实的案例为群众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法制课,让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到酒驾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那些存侥幸心理、试图酒驾的人敲响了警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