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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促进旅馆业落实未成年人入住特殊制度

2021年11月12日 10:05:38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今年以来,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辖区内部分酒店、旅馆在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时候,未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宾馆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特殊要求的规定。永仁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该情况,向永仁县公安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加强对辖区内宾馆、酒店的经营者加强法治宣传、严格执法等意见、建议。

永仁县公安局在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书后,组织民警对辖区内的75家旅店进行了4次的集中夜查,并开展了法律宣讲,逐一发放、签订《旅馆业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告知书,对未按照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4家酒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酒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司法办案中发现,有许多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在旅馆酒店发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该条款,明确了住宿经营者询问和强制报告两项义务,堵塞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空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法律制度落实有监督权、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五条: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

第一百零六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涉及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线索请来信或致电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878-6716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