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召开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
10月20日上午,州委改革委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在州会务中心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推进落实改革的具体要求,分析2021年全州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州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崔同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州委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各项改革目标任务,今年社会体制改革领域共确定14个重大改革举措,细化改革任务33项(需出台33个改革方案),涉及责任单位21家,各项改革举措逐步推进落实。
针对改革的系统集成、前瞻性、创新性不够,推进改革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结合还有差距,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社会体制改革领域工作成绩和经验提炼不足等问题。
一要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谋改革推改革督改革的水平。要持续深化社会治理、户籍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社区治理、国家安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着力抓配套、促完善,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着力强体系、保民生,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等制度,构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的配套政策措施和诚信建设制度化。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专项小组要完善统筹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联络沟通、情况掌握、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切实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问题。对标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台账》,切实抓好14个重大改革举措33项改革措施的落地见效。增强改革动力,坚决防止和纠正避实就虚、避难就易,着力破解改革中的“肠梗阻”,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敢于硬碰硬,善解难题。强化督查问效力度,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才保障和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俊杰,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洁出席会议,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分管改革工作的领导及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