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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法院对“黑律师”说不

2021年10月11日 17:07:16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哪些人能够担任民事案件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老百姓往往不清楚,这就给一些略知法律常识的人提供了市场。这些人没有法律从业资格,却自称律师,通过违法代理案件获取非法利益,俗称“黑律师”。“黑律师”存在,不仅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还会因为法律知识不够,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一些“黑律师”甚至企图通过违法取证、哄闹法庭等不法手段达到目的,干扰人民法院正常办案。

近日,元谋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中发现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某某协会推荐的公民。推荐理由是原告系该协会会员,被推荐的公民是该协会工作人员。经审查,合议庭认为代理事务系相邻纠纷,不属于该协会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遂决定该案延期开庭,并通知原告更换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除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外,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或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但社区或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是有限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据悉,此前元谋法院已经多次发现并在开庭前将“黑律师”轰出法庭。

为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参加诉讼尽可能委托有经验、有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千万不可贪图便宜,或者轻信“黑律师”的歪门邪道,使自己的利益遭受难以预测的法律风险。(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元谋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