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上门执法 无缝对接缓刑被告人监管
2021年09月15日 14: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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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仁县人民法院与永仁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联合执法,主动上门为被判处缓刑的75岁被告人办理社区监管手续,合力教育感化被告人服从监管,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
2021年6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永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公开审理后,永仁县人民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生效后,办案人员及时向永仁县司法局送达了有关缓刑执行的法律文书,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按时到永仁县司法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