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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及时雨 检察关怀暖民心

2021年09月08日 10:25:37 来源:本站 编辑:丁忠泽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为抓手,不断延伸检察为民触角为,民排忧解难,今年1—7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对11名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3000元,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领导带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院领导亲力亲为,带案下访,到申请人家中和当地村委会、社区核实情况,积极协调救助资金,将救助金及时送到申请人家中,做好申请人的安抚和劝解工作。今年1—7月,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和贵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

充分运用检察听证,推动案结事了。对2件案发时间较长、申请人系生活困难的残疾人、退役军人的案件举行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2名救助申请人参加了听证会。经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同意给予2名申请人司法救助。

把握救助重点,及时开展救助。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以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关于救助对象和范围的规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民事侵权案件原告人系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以及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共救助原建档立卡贫困户2人,生活困难残疾人2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1人,并帮助为该退役军人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解其燃眉之急。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对检察环节的被害人主动全面实施救助,应救尽救,凸显检察职能作用。控告申诉部门积极与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沟通联系,从案件源头上寻找检察环节救助线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被害人系家庭困难户,且被告人未进行赔偿或可能无赔偿能力的,及时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今年1—7月,刑事检察部门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救助线索2件,经审查均予以救助。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为深入开展“四万三进”助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保障禄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的具体举措。(禄丰市检察院 刘炳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