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牟定县司法局“十化”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1年09月06日 15:32:27 来源:本站 编辑:丁忠泽

牟定县司法局积极履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组职责,结合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用足用好市域地方立法权(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司法水平,加强法治监督和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普法教育,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支撑、法律确认、法律支持、法律规范,用“十化”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集体学法常态化。紧扣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县委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学法,形成县委政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常态化制度;围绕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关键”多数,县级各单位、各乡镇每月在职工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1次集中学法;突出以案释法,各单位每年最少组织1次干部职工旁听县人民法院庭审活动;聚焦学法效果,对县委任命干部开展任前法律考试,对各单位开展年度述法考核、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知识测试,同时,把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形成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常态化制度,为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筑牢思想根基。

普法责任清单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部门、乡镇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清单、普法实效清单,定期对辖区群众、执法对象开展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全域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人员、律师等法治主责单位挂包普法制度,各挂包责任单位年初制定普法清单,定期下沉乡村、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实施“菜单式”普法,让“众口不再难调”,为市域社会治理筑牢法治根基。

民主决策科学化。及时修改完善《牟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制度。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依法作出《牟定县农村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0余项。县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依据各项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公开运行流程图规范开展工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县71家党政机关(含7乡镇)、人民团体均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覆盖率达100%。县人民政府聘请大学教授、优秀执业律师、省州政府法制专家共11人的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民主决策科学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定化的依法行政筑牢了“防火墙”。

审查备案程序化。制定《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对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公示征求、听证会议修改、法律专家审查、报县人大备案等程序,严格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服务中心,对全县执法案件实行年度评查、季度抽查、每月检查,及时查找存在问题,提升部门执法质量;建立法治专家库,对行政疑难案件组织专家会诊,对执法案件评查请专家把关,对法治考核请专家参与。政府组成部门对执法案件严格落实案件执法合法性审核适度,法治监督审查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力保证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各领域的作用发挥。2020年确认并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50个,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为市域社会治理奠定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执法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执法、社会共治等监管手段,有效防止选择性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公安、市场、文化、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审核确认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49个,公示执法人员1386名,执法事项6785项,动态及时公示执法信息。注重执法全过程留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实现100%全过程音像记录。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市域社会治理扣紧执法“链条闭环”。

行政应诉硬性化。严格落实《牟定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牟政发〔2016〕200号)出庭应诉制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硬性要求,对行政诉讼案件,县长、副县长均坚持必有一名负责人出庭应诉,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股室业务人员出庭旁听。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100%,为市域社会治理守牢“最后一道防线”。

法治宣传丰富化。坚持政府主体、部门主责、社会参与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机制,高标准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基地,建成县、乡、村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11个。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学习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与法治宣传融合机制,统一规划设计,统筹部门资源力量,“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法治宣传与重点工作宣传深度融合;坚持以案释法宣传、歌舞表演宣传、小广场大喇叭讲解宣传、小手拉大手接力宣传等法治宣传形式,法治宣传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法治教育贴近群众生活,为市域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法律服务便捷化。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省、州、县、乡镇、村(社区)五级全覆盖,“12348”热线平台“7天×24小时”全天候“1对1”服务。会同全省建成“一云多端、数据融合、协调联动”的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加大“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为市域社会治理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风险化解长效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调处化解机制,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开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制度,加强“综合性”、“一站式”多元调解工作平台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环境污染、金融保险等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实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失意人员、性格偏执人员、问题青少年等群体的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疫情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架设“分流阀”“减压器”,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支持。

基层治理法治化。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引导市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以村规民约促进乡村事务治理,规范村民日常行为,调解民间纠纷,引导良好民风民俗。以行业规章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律师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和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合法合规性审查的长效机制。实施《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创建法治乡镇、单位、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法治乡镇、法治单位60家、3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州级法治示范企业1个,为市域社会治理筑牢社会基础。(牟定县司法局  山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