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楚雄市: 公开听证一起不诉案件 传递司法人文关怀

2021年08月31日 14:38:35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近日,楚雄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施某某家庭生活和发展条件、现实表现、犯罪情节和再犯风险等因素,对拟不起诉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人性化传递检察为民情怀。

楚雄市: 公开听证一起不诉案件 传递司法人文关怀

案情回顾

施某某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施某某驾车送妻子上班途中,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所驾车辆与高速公路道路右侧水泥挡墙相撞,造成自己受重伤、妻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施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经调查,被害人家中有一正在读书的儿子,施某某系唯一抚养人。施某某平时遵纪守法,邻里关系和睦,工作兢兢业业。被害人父母均表示施某某和其女儿平时感情很好,孝老敬亲,女儿走后,女婿对两老更加关爱备至,对施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被害人儿子书面表示因交通肇事已经失去母亲,不希望再失去父亲,申请对其父亲不起诉。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认为:施某某系过失犯罪,单方肇事,无任何加重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自己也因肇事受重伤。从法律层面,施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从人性化角度,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将会对施某某家庭造成更大的伤害和负担,无疑是让这个本就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因而拟提出相对不起诉意见,报分管副检察长同意后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楚雄市: 公开听证一起不诉案件 传递司法人文关怀
 

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楚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楚雄市妇联、市妇联权益科、市公安局法制科、市检察院控申部门等相关同志及辩护人参加。在充分了解案情、法律适用和家庭情况,并听取多方意见后,参会同志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施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同时对检察机关运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将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为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家庭和谐建设作出的贡献给予肯定。

 
楚雄市: 公开听证一起不诉案件 传递司法人文关怀

最终,经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同意检察官意见对施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施某某表示自己将吸取教训,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让司法办案更有灵魂更有温度,一直是检察机关的执着追求。坚持“小案不小办”,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正义观,让人民群众能以看得见、想得通、能理解、可接收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是每一名检察官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检察责任。楚雄市检察院将“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这个金句牢牢根植于每一名检察官的心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统筹考虑法律与情理的关系,通过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传递法治的温度。(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杨傈 丁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