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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姚安法院审理两起涉嫌开设赌场罪

2021年08月17日 15:14:47 来源:本站 编辑:丁忠泽

近日,姚安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刘某一、刘某二通过闲聊APP建立赌博群组织打麻将赌博,由被告人刘某一向某游戏APP运营商购买“钻石”成为会员,使用“钻石”开设虚拟房间,组织群内人员进行赌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输赌博数据,按照输赢,每局收取7.5元到30元不等的“房间费”,经过半年时间累积收取到266708.8元“房间费”。

被告人艾某,经网友“默老二”介绍,在手机上下载安装某APP,作为某APP的“代理”,担任由“馆主”建立的虚拟总管理人员,担任管理期间,被告人艾某通过组织他人在某APP上进行赌博,由被告人艾某为虚拟“茶馆”内的参赌人员购买赌博所需要的“活力值”,参赌人员赌博结束后,被告人可按输赢抽头渔利,经核实,被告人艾某,共组织34人通过虚拟“茶馆”进行赌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起案件都将择期宣判。

当赌博从“线下”走向“线上”,让人们更容易失去警惕性。相较于普通开设的赌场形式,网络赌博危害更加深远,隐秘性更强,参与人员更广,欺骗性更大。

同时赌博在我国属违法行为,参与、组织网络赌博皆是违法行为,输得血本无归的新闻从未间断,请广大网友时刻保持警惕,切勿沾染赌博恶习。(姚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