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楚雄州两名检察官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2021年07月27日 08:36:20 来源:本站 编辑:王倩宇

 

7月18日至20日,“第一届云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在昆明举行,来自全省各级检察院的57名选手参加比赛。

经过初赛、复赛、决赛三轮激烈角逐,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杨绍昆总成绩位列全省第一,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郭廷哲总成绩位列全省第三,共同获得“云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充分展现了楚雄州行政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风貌。

楚雄州两名检察官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楚雄州两名检察官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 杨绍昆

杨绍昆,现年36岁,2007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元谋县人民法院、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元谋县凉山乡副乡长、副书记(挂职),现任大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工作多年始终坚守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秉承着公平正义的恒心、保持着锐意进取的决心。凭借着不服输的信念和刻苦钻研的韧劲,一步步从计算机网络维护人员变成为行政审判庭法官,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官岗位上练就成为“云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

楚雄州两名检察官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楚雄州两名检察官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 郭廷哲

郭廷哲,现年34岁,2011年参加工作,现任永仁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工作十年,先后在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工作。一次次转岗交流、一次次从头开始,一次次跨专业学习,非法律专业出身的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去学习、去钻研、去探索,追求技能拓荒、业务拓荒、人生拓荒,最终实现了从外行到尖子的华丽转身,曾在2018年获得“云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业务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