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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做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

2021年07月26日 14:44:30 来源:本站 编辑:丁忠泽

近日一个好消息传遍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刘永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同事们纷纷感叹:没想到平时沉默寡言的小伙子,这么厉害!

面对证书,大家好奇的问刘永:怎么想的要参加司法考试?那可是誉为“神州第一考”啊!带着疑问我们一起来看看刘永是个怎样的人。

2012年9月刘永加入到大姚交警的队伍中,自2013年6月起,就负责全县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因交通事故家破人亡的案例或因交通事故致终生残疾的案例数不胜数,事故调解是一项极需要耐心、细心的工作。在调解中,不仅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政策法律相结合。更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以服调解、以德调解。为了更好的服务工作,刘永就萌生了参加司法考试的念头。

2015年4月7日,陈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载张某某行驶至大姚县城咪依噜大街与工业大道岔路口处,与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张某某一人重伤,陈某某、黎某、华某某、华思某四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由陈某某承担主要责任,黎某承担次要责任。后经诊断张某某重伤六级伤残损失合计50多万元,面对高昂的赔偿费用和因醉酒驾驶得不到保险理赔,调解即刻陷入了僵局,面对如此情况,刘永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赔偿政策,另一方面说服肇事方积极赔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次数天的奋战,最后双方都比较满意的一致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履行了赔偿。

2016年8月13日,华某某驾驶轻型货车行驶至大姚县仓街海源寺路段时,与张某某所骑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张某某受伤后送往大姚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华某某、张某某同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死者家属与华某某因不服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和经济赔偿事宜发生激烈争执,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刘永深知事态的严重性,先后组织当事人进行了三次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即使这样刘永也没有放弃,他多次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耐心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努力去打开双方心中的死结,不偏不倚地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做到“情”通。与此同时,反复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法析理,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做到“法”通。“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得到化解,双方达成了赔偿的共识。

自2013年至今,刘永共调处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纠纷1800多件,涉案金额达6000多万元,调处成功率达95.2%,提供免费咨询1000多人次,为人民群众节约诉讼成本400多万元。

刘永从一个对事故调解的“门外汉”。到现在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就是凭着不服输的韧劲,不记得有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个节假日。他埋头苦读,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地学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2020他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2021年4月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同事们问他:“为什么这么拼命学习?”刘永的回答字字坚毅:“为了攻克工作中的一切难关!”他的工资不高,跟辅警所做的工作不成比例,但是他从来不以收入的高低来衡量自身价值,不以“辅助”身份定位自己,始终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面对琐碎繁重的工作和微薄的工资,许多公安辅警都离开岗位另择它业,而刘永凭借着自己超强的责任心和意志力,一直坚持了下来,这一干就是九年!因为喜欢,所以坚守,因为喜欢,所以尽责,因为喜欢所以快乐。刘永在调解员的岗位上,奉献了自己最美好的年华,确实值得我们向他学习,为他点赞!(大姚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