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马飞艳:群众身边的调解高手“马嬢嬢”

2021年07月19日 10:46:11 来源:本站 编辑:丁忠泽

她曾经承办过的几个离婚案件抚养费如今已坚持执行了10多年,案件中的当年的幼儿如今已健康成长,顺利上了初中、高中。她为此深感欣慰。

她以宋鱼水等优秀法官为榜样,始终将“和谐调解、辩法析理、阳光裁判”贯穿案件办理过程,将“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作为追求目标。

她就是武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马飞艳。

瘦高的个头,坚毅的眼神,利落的动作,这就是马飞艳带给人的第一印象。从事审判工作29年,她工作起来依然还是风风火火,同事们都亲切地称她为“马孃孃”,她也总是笑笑。

“我感觉她就像是我们的老大姐,法律知识渊博,特别是《民法典》掌握得很透彻,有业务上的问题都会找她咨询。”武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艾晓艳这样谈到。

艾晓艳参加工作五年了,她是三年前来到民事审判庭的。她谈到,马飞艳虽然是庭领导,但做事特别踏实认真,她的认真劲让她深受感动。记得一次审理一件离婚案件,当涉及到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存在争议的问题时,那个案件中的小孩超过8岁了,马飞艳便很细心地把双方分别找来做笔录,问得非常详细,最后顺利帮助案件圆满解决。

她回忆到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审理另一起离婚案件中,女方曾在陈述中说明男方有家暴倾向,这个案件在审理结束后,马飞艳还继续带着她们多次找到男方做笔录,了解情况,并且向当地村委会要求关注男方的状况,并进行了多次回访。“马孃孃告诉我,必须要细致,想她们所想,才能真正为她们解决困难和问题。”艾晓艳这样说到。

刚参加工作时,马飞艳被分配到武定县人民法院高桥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当时第一位到基层法庭工作的女干警,她克服饮食习惯带来的不便,与几名男同事一道,扎根农村山区,从立案、调解、审判到执行的所有业务都亲力亲为,群众定纷止争、排忧解难,耐心说法、化解矛盾。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她经常与同事一起背着法徽徒步翻山越岭,巡回就地办案,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也为偏远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送上一堂堂生动的普法课。

回到院机关审判庭工作后,她坚持干一行爱一行,数十年如一日,勤学不辍。年轻法官们提起她总忍不住感叹:“太佩服马姐了,她年龄比我们大,却加班加得比我们还多,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更新学习比我们还快。”经过日积月累,马飞艳做到对常用法条信手拈来,在审判工作中总能看到法外之理,做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当地党委政府在推进经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过程中,往往会就决策事项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马飞艳经常被院领导选派参与法律咨询服务。

法院一些年轻法官初办婚姻家庭案件,觉得把握不好尺度,总爱往马飞艳办公室里跑,而她也毫无保留地把自己多年的经验传授给年轻法官,教会他们如何避开敏感节日,把握好开庭的时机,在庭审过程中注意“察言观色”、“听声辨情”,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内心真情实感,从而确定调解的侧重点。即便达成协议,也要给双方当事人一定的缓冲期,避免当事人因一时之气作出错误决定。

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中,马飞艳亲自办理和参加审判的案件已有2000余件。她带领的武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多次被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她本人也多次被县委表彰为“优秀政法干警”。2015年,她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8年,她荣获楚雄州法院系统“彝州最美法官”荣誉称号。

然而这些对于马飞艳来说,是另一个新的起点。她始终认为,“法官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老百姓办事。调解时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内心真情实感,把握好尺度,才能找出解决群众纠纷的最优方案。”

后记: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马飞艳,风风火火,心态很年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小同事偷偷告诉我们,马姐很爱健身,长期都在坚持爬狮山。拍摄期间,还有其他同事过来找她,应该是咨询办理案件中遇到一些困惑。她很抱歉地请我们稍等,很认真地和前来请教的同事探讨起来。有一瞬间,我感觉她认真的样子,特别美。或许,这就是她身上带有的独特光芒。(楚雄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