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效公示

2021年07月12日 10:36:05 来源:本站 编辑:丁忠泽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启动以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的统一安排,对标对表查纠整改环节任务目标,扎实开展“7+N”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成效进行公示,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7+N”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及成效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的整治情况

针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事、落实到人。认真指导10县(市)法院编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最高法院“两个实施办法”学习运用材料汇编》。对2019年至2021年4月以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再确认、再补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防漏报和凑数。通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签订承诺书、开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手机视频彩铃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理解支持,营造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浓厚氛围。健全完善了全州法院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和季度分析制度,“零报告”约谈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专项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督察和通报制度。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列入年度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检查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整治情况

通过组织核查、会同税务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行业协查、受理举报投诉、公开接受监督等形式,对楚雄中院在职在编干警142人及家属共计413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在职在编干警填报了《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信息登记表》,向税务及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信息,通过一体化业务系统进行专项查询。工作专班对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反馈信息认真进行核查。组织楚雄中院2018年以来退休的9名干部进行自查。经全面排查自查,未发现有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修订完善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州法院岗位风险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列入“法院人员共同岗位风险和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做到权责一致、预防为主、有效控权、防控到人。制定《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将干警“社交圈”8个方面、“生活圈”12个方面纳入监督管理范围,采取单位监督、家庭监督、群众监督3 种方式,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健全组织监督,强化专门监督,防范违规问题发生,切实维护人民法院和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整治情况

 制定了《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指导辖区法院认真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州法院自199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6925件,排查出九类重点案件755件,通过自查、筛查、评查和重点案件复查等方式,对瑕疵案件及时进行了整改,涉及其他问题正深入整改中。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问题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办案流程,强化日常监管,坚决守住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司法公正的底线,真正实现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整治的目标。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整治情况

有案不立方面。通过自查发现2018年以来两级法院立案普遍存在年末控制民事案件立案问题,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结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诉服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贯彻执行,制定了配套的《关于开展规范立案行为的实施意见》,在制度上切实保证整治“有案不立”顽瘴痼疾问题,立足长远,抓出实效,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

压案不查方面。通过对未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书案件,审限变更的申请和批准不符合规定案件等6类案件进行摸排,州法院自查发现问题案件157件,其中审限变更不规范153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送达法律文书1件,消极执行3件。157件问题案件均由分管院、庭长提醒督办整改完毕,对承办人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处理。制定《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楚雄中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规定》、《楚雄中院执行失范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有罪不究方面。全面排查楚雄中院2018年以来审理的刑事案件共1658件,筛查出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案件、改变定性案件、判决无罪案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四类重点刑事案件共10件,经评查未发现问题。针对四类重点刑事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情况,制定《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重点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调整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

(五)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情况

制定《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将整治对象人员信息提交进行查核,做到查核工作全覆盖,不遗漏。对全州两级法院离任人员信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排,共摸排出539名离任人员(其中州法院41名,法官37名)。全部离任人员信息经司法局进行系统信息核查比对未发现违规现象;对州法院离任的37名法官逐一进行自检自查情况填报,通过自查均没有违规行为。在立案庭立案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比对未发现有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队伍教育整顿“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公示》,公布受理律师违规执业行为的举报电话,重点征集法院离任人员违规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或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线索,到目前为止未接到任何反映举报。

(六)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整治情况

全面排查楚雄中院2018年以来的信息化和基建项目,其中信息化项目11个,基建项目12个,涉及信息化项目资金1611.4万元,基建项目资金1168.48万元。对合同、采购等相关资料进行评审,重点从形式要件上审查采购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等。召集14家涉项目承建单位召开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发放《楚雄州法院干警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走访调查表》14份,收回14份。通过自检自查和走访调查,未发现干警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问题。结合整治工作情况,修订完善《楚雄中院党组会议规程》、《楚雄中院财务管理办法》、《楚雄中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楚雄中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7个制度。

(七)警务安全保障方面存在问题整治情况

制定《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警务安全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在审判执行警务保障、机关安全保卫和人民法庭安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确定9个方面的整治内容。结合全州法院警务安全工作检查形成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认真开展整改督办工作,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严格执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通过开展全院干警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机关安全隐患大排查、推进“六专四室”建设、案件安全风险评估、举办“护航司法安全,献礼建党百年”知识竞赛等措施,全面加强警务安全保障工作。司法警察支队在教育整顿过程中边学边改,建立完善了警务安全督查检查制度、警务安全工作提醒通报制度、警务安全工作约谈制度、司法警察带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机关巡逻巡查等制度。

下步工作中,楚雄州法院将以更强的担当、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监督促进整改,以监督检验成效。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激励队伍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结合起来,持续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同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实实在在的审判执行工作实绩来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