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禄丰市探索建立“婚恋纠纷案件协同调处机制”

2021年06月23日 15:02:37 来源:本站 编辑:丁忠泽

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创新机制,关口前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结合近年来婚恋和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民事案件增多的实际,明确防范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筑牢防控体系,落实责任追究,最大限度消除婚恋纠纷案件的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因婚恋和婚姻家庭关系引发的恶性案件。

一是关口前移,排查线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的收集运用,督促各村(社区)居委会、政法委成员单位及时录入、调解、回访排查出的婚恋纠纷和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矛盾问题,紧紧围绕家庭邻里纠纷、琐事纠纷、婚恋纠纷、民间债务纠纷等重点矛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易引发恶性案件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二是认真研判,聚焦问题。婚恋和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对促进社会和谐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禄丰市因婚恋和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2020年,禄丰市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541件,占市法院受理审判类案件数的24%;2021年1月至6月,市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46件,占巿法院受理审判类案件数的25%。2020年,禄丰市发生命案3起,其中婚恋纠纷命案2起,占67%。2021年,禄丰市市委、政府痛定思痛,认真研判,找准工作重点,探索建立了婚恋纠纷依法审判防控调处机制,协同配合,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婚恋和婚姻家庭案件引发的恶性案件发生。

三是创新机制,关口前移。市委平安禄丰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分析研判,创新思路,建立机制,紧盯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稳控情况。由乡镇综治中心负责人实行每周开展一次矛盾问题排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跟踪回访工作,随时掌握动态,对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矛盾问题,特别是婚恋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后,还心存不满的案件及当事人,按照“四定三包”(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化解、包反馈)的要求,及时跟踪沟通,提前疏导化解。对于本级无法化解的,迅速逐级上报,妥善应对。对在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信访信息要及时通报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并跟进工作,有效防止命案等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四是齐抓共管,部门协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事,必须齐抓共管,协同配合。为有效调动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禄丰市率先试点实施“婚恋纠纷案件调处机制”,凡是市法院(含基层法庭)受理的婚恋纠纷案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都必须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平台报送并抄报属地乡镇综治办。1、依法判决离婚,男方不服的。2、依法判决不准离婚的。3、庭前调解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的。4、判决离婚后,有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5、判决(调解)后有命案隐患的。6、其他应抄报的。每月定期召开综治例会,听取责任单位矛盾问题化解情况,掌握工作进程,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举措,发挥人民调委会、治保组织的作用,提前介入发现的矛盾纠纷,避免因情绪激动、泄愤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最大限度减少命案发生。

五是强化监督,责任追究。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委研究制定《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命案防控责任督导和追究制度的实施办法》。坚决把社会稳定和命案防控作为“书记工程”,通过“书记抓、抓书记”,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把工作压力逐层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综治办收到法院抄报的婚恋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因乡镇党委、政府不重视、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命案的,依据《实施办法》进行责任查究。市法院(含基层法庭)因没有及时抄报婚恋纠纷案件发生命案的,依据《实施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禄丰市“婚恋纠纷案件协同调处机制”运行一个多月来,禄丰市法院共抄报各乡镇涉及婚恋纠纷案件62件,全部由属地乡镇包案化解,落实到责任人,跟踪问效,及时消除隐患。实现了婚恋纠纷判决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避免了过去一判了之,隐患酿成大祸,纠纷引发命案等情况的发生。(禄丰市委政法委 晏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