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Vlog丨这一天,他是慈爱的爸爸,更是人民法官......

2021年04月23日 11:20:47 来源:本站 编辑:

Vlog丨这一天,他是慈爱的爸爸,更是人民法官......

 

今天,我们将镜头推向这样一群人

他们也和这座城市生活的其他人一样

有血有肉,有喜有愁

走上工作岗位

他们身披法袍,秉公执法

卸下职业身份

他们热爱生活,呵护家庭

他们是肩挑重担的正义代言人

他们也是脚踩泥土的普通人

 

小编带你一起去看看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倪志敏的一天

倪志敏,男,汉族,1993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8月到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工作,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3月任民一庭副庭长,2016年12月任民二庭庭长。 

 

早上6点50分

早晨,窗外还被黑夜的薄纱笼罩着

倪志敏早早起床来到小儿子的房间

习惯用手机放同一首歌叫儿子起床

“你笑起来真好看,像春天的花一样......”

对倪志敏来说,这是作为父亲的幸福

收拾好一切

倪志敏和儿子手牵手出门啦~

7点30分

每天送完儿子上幼儿园后

倪志敏都会乘公交去上班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这个时间、这个地方 、这个人,从未改变

既是暖心的丈夫

也是慈爱的父亲

8点10分

匆匆忙忙到办公室后

倪志敏为自己倒上一杯热腾腾的水

随意从柜子里拿出一袋面包

边吃边看今天的案件材料

8点30分

今天首先要处理一起民事案件

换上法袍

拿上资料

准备开庭

9点00分

与当事人交流

与同事沟通

为开庭做好准备

9点15分

“请某某开始回答......”

倪志敏细致地向案件当事人了解情况

嘀嗒嘀嗒......时间悄悄过去了

倪志敏把当事人叫到庭外进行沟通

展开了耐心地调解

10点30分

倪志敏和同事结束了今天的第一场庭审

回到办公室

为稍后即将进行的第二个案件调解做准备

10点40分

倪志敏和同事在办公室开始了另一个案件调解

透过玻璃门

只见倪志敏不停地写不停地说

责任在肩

因此他从不懈怠

认真 细致

11点30分

稍作休息

和同事聊起了上午的案件情况

14点45分

在办公室短暂修整后

召集同事

召开案情讨论会

16点30分

工作之余

他最喜欢的事莫过于看书

继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来到院图书馆

就仿佛来到了自己的小世界

鱼儿在大海里,总是会忘了时间的流逝

18点30分

“爸爸~我在这里!”

小儿子边叫边跑

倪志敏张开双手,抱起小儿子

幼鸟总是愿意依偎在父母怀里

如果说,母爱是世上最温柔的情感

那么,父爱便是世上最坚强的情感

19点30分

晚饭后

陪小儿子读书识字也是“必修课”

“嘀嘀嘀......”手机响了起来

倪志敏的大儿子

每过几天就会给爸妈和弟弟打来视频电话

说一说近期在大学校园里的学习生活

问候问候家人

“儿子,你要赶紧减肥了,不然要扣你的生活费......”

“爸爸,您也要多休息,爱护好您的眼睛......”

十多年前

倪志敏是一个热爱体育锻炼的人,尤其喜欢长跑、打乒乓球

自从患上眼底黄斑劈裂眼疾后,他深居简出,除了看书

再也没有过其他兴趣爱好

即使在家里,也不能做太多繁重的体力活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走路都要小心些,以免视网膜脱落”

很多时候

只好请岳父母来帮助料理家务

院里也曾想过给他调换岗位,他却婉言拒绝了

哪怕视力越来越差,需要贴着电脑才能工作

他的信念也依然坚定

内心也依然执着

“只要我的眼睛还能看清判决书,我就不想离开审判台。一辈子能在审判一线作一名普通的法官,这是我的幸福。”

这是倪志敏法官一天的“忙”与“乐”

他的身材略显瘦弱,眼镜也有些厚重感,神情总是很专注,平日里也有些不善言辞,但就是这个外表平静的人,做到了近三十年如一日默默坚守在不容亵渎的审判台,用自己的担当精神、敬业精神和过硬的专业素养,尽心尽责地办好了一个又一个案件,让坚持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倪志敏同志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全州法院系统勤政廉政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和“先进工作者”,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6月,被中共楚雄州委州级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2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2015年5月,被云南省省委宣传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云南省最美法官”,2015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7年获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岭楷模”称号,2020年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视频拍摄:徐建瑜 张千一 王蕊 视频剪辑:徐建瑜  文案: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