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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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0日 17:17:28 来源:本站 编辑:

 

2020年,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永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依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依法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的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复工复产中担当检察责任。对王某某非法猎捕猫头鹰一案,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5万元。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找准检察工作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组织“护航民企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开放日,认真落实“百名检察官服务百家民营企业”制度,8名检察官联系8家民营企业,印制《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汇编》向企业发放,走访企业20余次,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真心诚意为企业解决涉及法律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20余个。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起诉非法经营罪7件11人、高利转贷罪2件2人。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以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强化重大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反洗钱”专项行动和“断卡”行动,起诉信用卡诈骗罪2件2人,召开联席会议1次,制作微视频2条开展预防宣传。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扶贫、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落实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快速返还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向3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3.7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虎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医疗费用花费巨大,而肇事者死亡无法赔偿的情况,积极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基层干部、群众等参加的公开听证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其救助3.2万元。积极助推污染防治,办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6件20人。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工作模式,在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室,联合开展巡山巡湖巡河4次。

依法惩治犯罪,助推平安永仁建设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刑事检察打击犯罪的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件40人,批准逮捕23件2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5件143人,提起公诉110件132人。起诉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7人,起诉“两抢一盗”、黄赌毒、危险驾驶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60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加强与县监察委的沟通配合,通过提前介入调查,进一步统一认识,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合力。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其中受贿罪4件4人,行贿罪2件2人。对州委政法委原四级调研员周建波、永仁县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刘喜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切实做好检察环节“六清”行动和“深挖根治大会战”等相关工作,受理涉恶案件线索17条,已全部核查完毕。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着力建立常态化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促进源头治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微电影《咱们村的那些事》被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宣传优秀作品。三年来,共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38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更新司法理念,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同配合,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13件130人,适用率87.8%,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参与率100%,提高了办案效率,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新理念,促进各方双赢多赢共赢。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诉讼活动监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件次,协助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相关问题。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对执法活动进行一站式、全要素、及时性监督。强化审判监督,对刑事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8件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办理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法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1件。

做强民事检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受理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通过当面工作沟通、现场监督等方式,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维护申诉人切身利益,促进审判、执行活动规范化。坚持“谁办案谁普法”,办理民事申诉案件4件,通过“精准监督+释法说理”,及时纠正申诉人“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做实行政检察:围绕“为当事人减讼累、为社会消戾气”的价值目标,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持续推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向深层次发展,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源头上解决行政处罚“白条化”现象。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选编,为全省案件办理提供了永仁经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开展“生态永仁绿色家园”专项行动,办理损害森林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8件,通过提起诉讼使被告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万元,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代履行“补植补种”500余亩,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方案”。积极开展金沙江流域(永仁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办理向金沙江干流非法倾倒垃圾、非法养鱼、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损害水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3件。围绕国有资产保护,办理非法采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公益诉讼案件4件,提起诉讼1件。监督支持矿产主管部门与施工方签订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合同,总投资750万元,已利用投资189万元,恢复矿山地质环境240余亩,栽种树木7000余棵,收取土地复垦费70余万元。

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新举措,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主动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护林防火、信访包案、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等工作,贡献检察力量。创新实施“检察人员联系乡镇工作制度”,每两名检察人员联系一个乡镇,到乡镇、村组走访60余次,宣传检察职能,排查矛盾纠纷,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面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民法典宣讲走基层”活动,深入机关、乡镇宣讲16场次,受益干部群众2000余人。对在办案中发现涉案单位存在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采纳回复整改率100%。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民事案件13件,帮助17名农民工拿到被拖欠工资6.3万元。如某公司拖欠七十多岁的余某等6名农民工工资长达三年,检察官主动到企业走访调查、释法说理,在三日内成功帮农民工讨回全部欠薪1.3万元,及时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受理的信访案件涉及的全部事项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已全部答复处理完毕。以“扶危济困、应救必救”为原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4.4万元。

用情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坚持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起诉性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对3名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予以不起诉,对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发放救助金1万元。探索多部门联合参与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机制,在县医院挂牌成立“永仁县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与团县委合作,在民族中学设立“欣然课堂”,探索青少年犯罪重点预防模式。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9名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9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欣然法治课堂”走进全县30所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及民法典宣讲48 场次,受益师生达4000余人,未检“欣然”品牌影响力逐渐彰显。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开展公开听证会4次,多方听取意见,在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公众进行法治宣传。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护明天,同舟共济”等主题检察开放日。通过永仁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讲好新时代永仁检察故事,推送信息459条,被云南政法、云南检察等省级以上媒体转发22条。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0条、程序性信息148条、法律文书162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工作8场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从严治检,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抓实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12次。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切实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创新党建品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工作新成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道德讲堂”“检韵书香”“晨读”、演讲比赛等活动,形成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新常态。

抓实业务建设:始终把业务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支持检察干警参加各类素能培训450余人次。创新开设“永检讲坛”,院领导和检察官走上讲台讲政治理论、法律业务,形成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新常态。积极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

抓实严管厚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深入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从工作纪律、规范办案、财务管理等十个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督促整改。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从严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选齐配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县委及县人大的支持下,选任副检察长2名,新提拨副科级干部2名,派出挂职干部1名,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

抓实规范化建设:建立“捕诉一体”改革后刑检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案件办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把“案-件比”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的重要指标,防止案件因反复退查、延期办理致使诉讼时间过长。全年刑事检察“案-件比”1.37,同比下降1.07个百分点,低于全州平均值,用最少的程序、最短的时间高效办结案件,让人民群众期待的公平正义更快的实现。

2020年,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多项检察业务位于全州前列,检察宣传、检务督察工作名列全州第一,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均位于全州前列,有11名干警荣获县级以上表彰。

(来源:永仁县人民检察院)